郑宅镇,位于金华市浦江县东部,以郑义门得名,郑义门得名于郑氏家族。郑氏在此合族同居历时340余年,以孝义治家,屡受朝廷旌表,明洪武十八年,由朱元璋亲封为“江南第一家”。

郑氏后裔郑铢在任元代宣政院照磨时,负责管理江南寺院档案。因管理的档案皆涉及僧人等级、津贴等切身利益,故前几任官吏中,出现过不少收受贿赂者。郑铢到任后,僧人向其馈赠诸多钱币,郑铢皆严词拒收。郑氏另一位后裔郑机,在50岁生日时,下属将他原本准备的一斤鱼、两斤肉、一斤豆腐和黄酒换成了名贵佳肴。郑机得知后,让夫人退回了与之同等价钱的银两。清正廉明、以身作则的郑机,被当地百姓誉为清官。郑义门历经宋、元、明三朝,家族为官者173人,没有一人因贪污贿赂或徇私枉法而丢官罢职,廉俭孝义,世代相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