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廉让之间”古居,位于缙云县河阳古民居内,以大宅的大门门楣上题有“廉让之间”四字得名,建于清道光二十九年(1849)。其主人朱澜曾从六品官员,借此寓意住处纯美,告诫自己要廉俭谦让。
“廉让之间”的门口有三级台阶,其中一二两级是用同一块石头打造而成,寓意为人处事只有廉俭谦让,才能平步青云,连升三级。踏上台阶,自大门进入,檐下有两个腿柱,腿柱上雕刻着荷花、青菜、萝卜的图案。荷花,别名“莲藕”,而“莲”与“廉”谐音,因此莲花象征着廉洁自律。青菜、萝卜寓意做人要“清清白白”。朱澜在“廉让之间”雕刻荷花、青菜、萝卜,出门或进门皆可看到。这些雕刻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要廉洁从政、清白做人。“廉让之间”古居,在时代的发展中,继续述说着房屋主人朱澜希冀自己一生清廉的故事。